防青少年染上網癮 立法者擬正本清源

青少年沉迷社交網已是一大社會問題。資料圖片

共和黨州眾議員坎寧安就其提出的法案投票。美聯社

州眾院本周通過法案,將允許家長就兒童使用社交平台產品上癮而提告Instagram和TikTok等社交網站,每項違規最高可賠償25,000元。但商界組織反對法案,認為恐影響他們在加州的運作。

該法案對「上癮」的定義是,18歲或以下孩童在任何方面受傷害,包括身心、情緒、發育或物質上,且欲要停止或減少他們在社交網站的使用時間,但因全神貫注或對它癡迷而無法做到。

法案僅適用於過去一年總收入最少1億元的社交媒體公司,顯然針對臉書等主導市場的社交網站巨擘。它不適用於Netflix和Hulu等串流服務,或僅提供電郵和文字短訊服務的公司。

提出法案的共和黨州眾議員坎寧安(Jordan Cunningham)說︰「對兒童的無約束社會實驗時代結束,我們將保護孩子。」

雖然周一的投票對立法並非最終結果,但屬關鍵一步,且代表法案今年可繼續推進。法案現已送交州參院審議,將進行數星期聽證會以及州議員和倡議人士之間的談判。

法案給予社交網站兩種方式避免被告上法院。如果法案成為法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企業只要4月1日前移除被認為會令兒童上癮的功能,將毋須為任何損失負上責任。另外定期為作業進行審計找出和移除可能令兒童上癮的功能的公司,亦可免被提告。

儘管有上述條款,但商界團體仍反對法案。跨黨派的科技高層網絡TechNet早前去信州議員,警告倘法案成為法例,「社交媒體公司和網頁服務將別無他選,只能停止對(加州)18歲或以下兒童的運作,並落實嚴格年齡核查措施,確保青少年不會使用它們的網站」。信件又強調,「沒有社交媒體公司任由任何業務承受那種法律風險」。

雖然州議員似乎有意願改變法案容許家長控告社交媒體公司的部份,但最終無人提出詳細替代方案。反而支持者呼籲通過法案,藉此繼續在州議會內就該議題進行對話。

民主黨州眾議員庫利(Ken Cooley)表示,作為律師的他一般會反對創造更多訴訟機會的法案,但必須改變當前社交網站嚴重影響社會及孩子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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