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達權指不清楚力高有否注資壹傳媒

控方特赦證人周達權。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黎智英及集團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工業邨租契的欺詐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盤問控方特赦證人、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時指出,黎智英早年透過包括力高顧問及壹傳媒持有全資擁有「蘋果印刷公司」的所有股權。周供稱,他記得蘋果印刷提供大部分資金均由黎提供,但他沒份協助處理注資,不知道力高有沒有參與注資,亦不記得黎智英曾否透過「力高」向壹傳媒貸款兩億。

陳政龍盤問周時指,根據一份一九九九年的文件的集團架構圖顯示,黎智英透過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和Next Media Holdings,分別持有百分之四十九和百分之五十一的蘋果印刷股份。同年十月,黎將壹傳媒旗下業務售予已上市的百樂門出版有限公司,業務包括雜誌《壹本便利》和《Job Finder》等。陳指黎藉轉換股權方式,入主百樂門成為大股東,黎亦將公司重新命名為壹傳媒有限公司,而整個交易不涉現金,獲周確認。

周同意,本案涉及黎的私人公司與上市公司交易,受上市規則「關聯交易」規管。陳問及周身為財務部高層,其部門如何處理關聯交易時,周稱公司有機制記錄關聯交易,其下屬會與核數師討論哪些交易需要披露,他通常對此沒有意見。

陳又以壹傳媒上市後首份年報向周提問,報表顯示黎曾借出兩億予已上市的壹傳媒支持旗下業務,周表示不記得,續指以他理解蘋果印刷大部分資本由黎提供,但就指有關程序「唔係我做」,他亦不知道黎有沒有經力高注資至蘋果印刷。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四九——二○二一。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