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市長提出法案 規範調閱攝像資料

三藩市市長布里德17日提出法案,希望在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情況下,以及在面臨重大公共安全挑戰的社區中,改進和釐清規範借用非官方攝像機的當地法律。

該擬議法令屬於全市範圍、多部門實施的技術使用政策的一部分,旨在戰略性地利用科技的進步,來加強和擴大向居民、企業、遊客和社區提供市府服務。即將實施該技術使用政策的部門,包括機場、選務處、消防局、少年緩刑部門、市交通局、公共圖書館、康樂及公園局以及戰爭紀念館。

布里德的法案將釐清且明確授權執法部門,暫時借用非市府擁有的攝像機,來應對有組織犯罪活動、兇殺、槍枝暴力、官員不當行為等犯罪所帶來的挑戰,同時加強重要的保障和監督措施,以防止誤用。

在該條例中概述的條件下,暫時性的即時監控行為將停止,並且在非市府實體讓三藩市警察局調閱視頻24個小時後,將切斷連接。在請求調閱非政府攝像機視頻或借用非市府擁有的攝像機進行臨時即時監控時,市警局必須已考慮並制定與隱私權、喪失自由、無證搜查和平等保護有關的潛在影響的保障措施。

警察局長施革(William Scott)表示:「授權該條例將為解決與兇殺、槍枝暴力、零售盜竊和毒品交易有關的犯罪,提供必要的臨時調閱和工具。」他續稱:「類似於鄰近城市,這項法案將為收集與刑事調查相關的獨立證據,提供一個機會。」

目前,除了涉及迫在眉睫的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危險的情況外,地方法律禁止執法部門在任何情況下,調閱非市府擁有的攝像機的即時視頻片段。出於預防犯罪或調查目的,暫時調閱非市府擁有的視頻不被允許,即使是暴力犯罪或可能導致嚴重傷害,例如槍枝暴力或與住宅區毒品交易有關的暴力,或目的是調查官員的不當行為。

擬議的政策將允許執法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暫時地使用非市府擁有的攝像頭的即時監控,這些緊急情況包括迫在眉睫的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危險、涉及公共安全問題的重大事件期間,以及與正在發生的輕罪和重罪違法行為有關的調查。

擬議的政策還將授權執法部門,收集和審查存檔的視頻,以進行刑事犯罪調查,或對官員的不當行為進行內部調查。本報三藩市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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