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鬥教練涉鼓吹練武抗政府等5罪 男被告確診女被告禁保釋

尖沙嘴一間武館的格鬥教練,涉嫌在網上鼓吹練武對抗政府,他及其女助理另疑管有開山刀等武器,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無牌管有槍械等共5罪。案件今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男被告因確診新冠肺炎無被帶上法庭。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12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手提電話和化驗涉案弩弓的攻擊力,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女被告再度申請保釋被拒,繼續還柙候訊。

被告黃德強(59歲,報稱武術教練)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助意國的作為罪、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指他於2020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0日期間,在Facebook發布陳述及海報和營辦武術班,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他另被控於2022年3月20日,在大圍金獅花園二期金寧閣一單位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劍、3把開山刀及1把斧頭,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以及同日同地無牌管有兩支弩。

女被告張文芝(62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指她於2022年3月20日在馬鞍山新港城3期N座一單位內,管有3把開山刀及1把斧頭;以及同日同地無牌管有5支弩。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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