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鵬汽車9868|遭官媒喊話:別讓消費者為合同套路叫苦

內地官媒《經濟日報》點名小鵬汽車(09868),稱若北京消費者購買汽車後發生爭議,需要去千里之外的廣州尋求仲裁,因為《小鵬汽車購買協議》規定,「如果雙方未協商一致解決該等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廣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即便不算時間、食宿等成本,往返機票便幾千,且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便裁決不令人滿意,也不能再到法院起訴。

文章還提及,今年4月小鵬汽車因侵犯消費者權益被罰3000元人民幣,而「消費者長期吐槽,經營者無意整改,即使挨罰也未必真整改」。比如被罰後,小鵬汽車APP把訴訟權還給了消費者,但依然將管轄權限定在自己所在的廣州市天河區。這是不少企業的「慣例」。相對於企業,單個消費者本就處於弱勢,如果企業再自我優待,在合同里設置套路,消費者權益將大打折扣。

最後,文章稱,都說消費者是上帝,那企業就應拿出誠意,別再讓「上帝」為合同里的套路叫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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