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州挑戰拜登政府 法官暫維持42條款

■路州聯邦地區法官薩默海斯13日表示,在權衡21州對聯邦政府提出的司法挑戰之際,將暫時維持限制移民在美尋求庇護的42條款。 資料圖片

一名聯邦法官13日拒絕馬上就拜登政府是否可以撤銷阻止移民要求在美庇護的42條款作出裁決,稱在對21個州就此提出的司法挑戰進行權衡之際,暫時維持該條款。

根據美聯社和《今日美國》的報道,路易斯安那州聯邦地區法官薩默海斯(Robert Summerhays )說,他會在5月23日之前作出裁決,這也是拜登政府為撤銷42條款所設的日期。

聯邦疾控中心(CDC)今年4月宣布,阻止移民尋求在美庇護的政策將於5月23日被撤銷,CDC聲稱,考慮到目前的公共衛生狀況以及對付新冠病毒工具的增加,該項政策不再有其必要性。

42條款是特朗普政府時期發布的一項公共衛生命令,為了阻止新冠病毒在移民拘留設施中擴散,該條款允許海關及邊境保衛局將移民趕回墨西哥或各自母 。儘管受到移民權益人士的激烈反對,拜登總統任後還是將該項政策推行了一年多。

在拜登政府宣布即將撤銷42條款之後,亞利桑那、路易斯安那和密西西比州等21個州提出挑戰。這些州爭辯說,一旦42條款被取消,無證移民將大量湧入,會使他們的醫療照顧、執法和教育體系負擔過重。

亞利桑那州副總檢察長恩賽因(Drew Ensign)對薩默海斯說,CDC在決定取消42條款之前並未考慮到上述因素,他還稱,CDC未就此做出預告並提供公 評論期,因此不符合聯邦法律的規定。

而代表政府的林吉恩律師(Jean Lin,音譯)則辯稱,CDC獲准結束42條款,是因為該條款是作為針對新冠疫情公共健康反應的一部分、而不是作為移民政策的一部分而被實施的,結束42條款可由CDC主任自行決定。她同時指出,特朗普政府發出該命令是一項短期政策,並沒有預告及接受公 評論期的要求。

薩默海斯是由時任總統特朗普任命的,他沒有給出具體時間表,只稱會在5月23日前作出裁決。除了將決定是否撤銷42條款外,薩默海斯還將決定他所作出的裁決究竟是適用於全國範圍還是僅適用於特定州份。

迄今為止,薩默海斯所作出的裁決明顯偏向挑戰拜登政府的州。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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