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上訴庭裁定 租戶保護法有效

加州上訴法院周一維持三藩市租戶保護法令。該法禁止業主透過惡意大幅調漲租金來迫使租戶搬離,從而規避該市對驅逐房客的限制。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此案是對《科斯塔-霍金斯法案》(Costa-Hawkins Act)限制的檢驗。該法案是由房地產行業支持的加州法律,禁止對1995年2月之後建造的公寓以及所有獨立屋和共渡公寓實行地方租金控制,但沒有對縣市禁止驅逐租戶的權力設限。三藩市訴案的辯論焦點在於,該市限制驅逐房客的法令是否為一種租金管控形式。

三藩市法令於2019年1月通過,禁止業主大幅調漲租金,以致於顯然不是為了收回本身支付的成本,而是為了尋找新的租戶,結果造成房客主動搬家或因繳不出租金而遭到訴訟,被迫搬遷。

在決定租金是否惡意調漲時,市政府官員應考慮該金額是否大幅高於市場價格,以及房東是否在試圖驅逐租戶後的六個月內調漲租金。

三藩市公寓協會等團體在隔月提起訴訟,聲稱三藩市法令實際上是用來控制租金,違反了《科斯塔-霍金斯法案》。高等法院法官海恩斯(Charles Haines)在2020年不同意該看法,三藩市的第一區上訴法院周一維持他的原判。

法官波拉克(Stuart Pollak)在3-0的裁決中表示:「《科斯塔-霍金斯法案》不保護房東使用藉口提高租金,從而避免遵守合法實施的地方限制驅逐令。」

他續稱,該法令的目的不是限制合法的租金上漲,而是「阻止房東試圖透過人為地惡意提高租金來逃避當地的驅逐法令」。

市府律師邱信福讚揚這項裁決,發表一份聲明表示:「當租戶的租金翻增一倍或兩倍時,那只是換湯不換藥的驅逐。我們不能允許無良的房東繞過當地法律,非法驅逐租戶。」

房東團體抱持不同的看法。三藩市公寓協會的律師斯金內爾(Christopher Skinnell)表示,三藩市法令削弱了《科斯塔-霍金斯法案》 的效力,並讓房東在州議會明確打算排除地方監管租金價位時,仍受到地方的監管。該協會可以向州最高法院提出重新審議此案的要求。

加州公寓協會的律師道林(Curtis Dowling)亦批評三藩市的法律過度保護租戶。他指出,將房客的租金提高一倍或兩倍來驅趕房客的做法太過分,但根據三藩市法律,任何幅度的調漲都可能導致官司纏訟。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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