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六甲狀腺癌患者要求東電賠償

福島縣甲狀腺癌患者的母親(中),周四由律師陪同召開記者會。

(星島日報報道)日本六名甲狀腺癌患者周四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指受到福島核泄事故影響而患上甲狀腺癌,要求東京電力公司賠償共六億一千六百萬日圓(約四千二百萬港元)損失。 

六名原告年齡為十七至二十七歲,二○一一年東電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泄事故時,他們均居住在福島縣。福島縣在事發後對當時十八歲以下約三十八萬名福島青少年進行健康調查,六名原告被診斷患上甲狀腺癌。原告律師團日前在東京召開記者會,律師團團長井戶謙一強調,原告們在孩童時代就患上癌症,升學、就職、結婚都受到影響,東電應該承認是核泄事故造成,盡快救助。 

兒童甲狀腺癌發病率為每年一百萬人中有一至二人,但福島縣的調查結果顯示,核泄事故後,三十八萬名十八歲以下縣民中,二百六十六人被診斷出甲狀腺癌或疑似甲狀腺癌。 

受到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發生的大地震及海嘯,福島第一核電站一至四號機組發生嚴重核泄事故,迄今已有至少上萬名原告發起三十宗訴訟,向東電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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