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聯邦失業金 將要歸還且受罰

州府從去年11月起要求140萬名領取聯邦失業金的人士出示相關文件,以證明他們領取福利是合法的,但迄今大部份人尚無回覆,恐得全額歸還福利金甚至罰款。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負責失業金發放的州就業發展局(EDD)表示,一旦局方判斷領取者「企圖提供假資料或隱瞞資料以領取福利」,將施加30%罰款。

局方透露,目前為止約28萬人回覆,當中約九成人合資格領取福利。當局稱,其他未回覆者將收到進一步通知,提醒該相關聯邦規定,並獲給予時間上訴,以及遞交更多文件。由去年底開始,EDD透過文字訊息、電郵和利用失業金網站主頁,提醒需要提供資料的人士回覆局方要求。

局方承認,有些人也許不會檢查局方UI Online網上帳戶或錯過電郵,故若有人未依限期前回覆,局方將郵寄通知書跟進。

若領取者在通知書發出後仍未回覆局方,可被視為不合資格領取他們獲發的福利。他們有機會提出上訴,但如果最終未獲豁免,就得歸還他們所收到的款項。

當局稱正努力幫助這些民眾理解有關程序,並在局方的大流行失業援助(Pandemic Unemployment Assistance)專頁上,更新符合規定文件的相關資料。

至於未被通知的領取者,代表他們已經提供符合資格的就業文件,或不適用於相關規定。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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