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案聯邦審訊 3警辯護要聽命於主犯

弗洛伊德案3名涉案警員,利恩(左)、庫恩(中 )、陶投(右)面對的聯邦審判開始。 TNS圖片

本報訊

明尼蘇達州非裔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員跪頸致死案,涉案3名從犯警員開始接受聯邦審訊。辯方律師表示,已經罪成入獄的主犯喬文(Derek Chauvin)在現場資歷最深,相當於「決策角色」,因此應負起全責,3名被告不應為此受罰。

綜合美聯社和CNN報道,案件24日開庭時,檢察官質疑3名被告,利恩(Thomas Lane)、陶投(Tou Thao)與庫恩(J Alexander Kueng)入職時曾受心肺復蘇訓練,但案發當天卻坐視同袍喬文,「慢慢地殺死弗洛伊德」,實質上故意侵犯了弗洛伊德的公民權。此外,陶投和庫恩由於協助按著弗洛伊德,因此還面對無理扣押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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