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失業救濟被EDD追索 多數人無法償還

本報記者尚穎洛杉磯綜合報道

去年年底,加州就業發展部(EDD)要求大約 140 萬疑似涉欺詐性失業金申請,未符合要求領取失業金救濟的人證明其資格。意味著,收到EDD失業救濟幫助幾個月後,一些人需要償還超過 3萬美元的失業補助金額,或面臨罰款。雖然EDD 希望收回涉欺騙失業金,但有些人稱付不起,無法償還。

作為追查失業金欺詐行動的一部分,加州就業發展部啟動了一項回收計劃,要求約 140 萬接受聯邦COVID-19疫情大流行失業金援助的人,追溯證明他們正在工作或正在尋找工作,否則須退還已經領取的失業救濟金。稱該計劃於去年 9 月結束,旨在幫助那些通常沒有資格領取失業救濟金的人,因為他們多是自由職業者,或微小企業主。

據關切加州網站信息,截至 今年1 月 ,收到EDD通知的收件人中有五分之一已做出回應。州政府EDD部門表示,大多數人已被視為符合條件,無需償還,但有些人無法提供文件證明,他們將不得不償還可能高達數萬美元的福利。如果他們無法支付,州政府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收取這筆錢,例如,扣押工資或將他們告上法庭。

如果收到失業金申請的人無法提供必要的證明,並且無法立即或分期償還(可能包括 3% 利息)的資金,EDD 可能會通過多種方式追回資金,包括可以對相關人的財產進行留置權,最多收取其工資的 25%,並扣留加州和聯邦退稅或彩票獎金,以及從未來的失業或加州殘疾保險福利中扣除福利,或提起訴訟。

但政策專家警告,追回失業金計劃將傷害貧困的加州人,他們已經因COVID疫情被不成比例地排除在就業市場之外。據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債務催收專家兼法學教授克裏希納穆爾蒂 (Prasad Krishnamurthy) ,加州不受私人催收機構追捕債務人規則的約束限制,這使政府成為「一個非常強大和咄咄逼人的債權人」。 所以,債務可能會使加州人進一步陷入貧困的困境。

關切加州網站稱,被EDD 聯繫的一些人表示,他們害怕失去家園。許多人對他們已收到失業金的責任落在他們身上感到憤怒。

加州的失業機構指出,還款政策是一項聯邦要求,由國會在 2020 年的《繼續援助失業工人法》中通過。承諾,如果多付福利不是受助人的過錯,並且還款會導致特別的困難,EDD將提供豁免 ,包括每月收入低於 1,351 美元,或年收入略高於 16,000 美元的任何單身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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