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籲成員國制裁林鄭等八京港高官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星島日報報道)歐洲議會昨日通過一項無約束力的決議案,敦促歐盟各成員國對特首林鄭月娥及其他七名京港高官實施制裁。

大比數通過無約束力議案

歐盟議員以五百八十五票贊成對四十六票反對,通過此項無約束力的決議案。該議案「以最強烈詞語譴責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新聞自由,在香港好像中國(內地)一樣,受到嚴格限制。」決議案促請把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共八名京港官員,加入歐盟的人權制裁名單,並要求歐盟的機構同意制定一份公司名單,因它們在香港涉及人權鎮壓活動,而應受制裁及禁止投資。

若要歐盟實施制裁,則需要二十七個成員國一致通過,但各成員國迄今對港問題沒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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