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商戶不收現金 共被罰款2.4萬

本報訊

 

市府至今已對23間不收現金商戶提出違規投訴,當局表示,消費者和工人保護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nd Worker Protection)收到了152宗不收現金的投訴。到目前為止,市行政審判和聽證辦公室(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Trials and Hearings)已判定16間商戶有罪,罰款總額為2萬3850元。
《紐約郵報》報道,市議員葉格(Kalman Yeger)批評,市府的行動並不合理,「這些市機構把法規當成武器,以折磨紐約市的小企業,只為了增加市府收入。」
當局發言人指出,自2020年11月禁令生效以來,高檔雪糕店Van Leeuwen收到了6宗相關投訴,並罰款1萬2750元。據了解,雪糕店老闆曾否認了這些違規行為,稱沒有拒絕現金支付,只是「沒有人付現金」,但說法在聽證會中被推翻,店舖窗戶已有標誌說明不收現金。
根據法律,商店必須接受現金,而且不能因收取現金而設附加費。市議會於2020年1月通過了無現金禁令,該禁令的支持者表示,無現金變相歧視可能沒有銀行賬戶或信用卡的未成年人和窮人。
提出法案的前市議員托雷斯在該法案通過時表示,「紐約市即使推動數碼經濟,也不能把25%沒有銀行賬戶的紐約人留下來。」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