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預企業合憲否 女性董事配額案開審

支持女性任大公司董事法律的加州「50/50 Women on Boards」執行長Betsy Berkhemer-Credaire相信,該法律能在法庭上獲勝。Genaro Molina/洛杉磯時報/美聯社

加州2018年創全美先河,立法規定以加州為總部的企業董事會有一定數目的女性,以扭轉男性壟斷的文化。保守派組織針對此法例提訟挑戰,試圖阻撓,案件本月1日起開審。

在洛杉磯高院進行的開案陳詞中,為新例辯護的加州副總檢察長諾頓(Ashante Norton)庭上指出,企業董事會是經秘密程序選出,往往深受男子為主導的社會關係網影響,導致女性無法打破玻璃天花板。「天花板被男性堵住,證據會證明女性被拒於門外」。

諾頓表示,州府迫切希望通過該例,只有在之前讓公司自願這樣做的努力失敗才作出立法。

保守派法律組織「司法監察」(Judicial Watch) 2019年8月代表三名加州居民提訟,欲阻撓這條2018年通過的法例。訴訟指,利用公帑執行一條透過強制性別配額違反加州憲法賦予平等保護條款的法例是非法的。

「司法監察」代表律師斯蒂赫特(Robert Sticht)作簡短開案陳詞時稱,新例應該是無效的,「他們製造一個類別,不是傾向歧視某一類人,就是偏好另一方」。

這宗沒有陪審團的審訊料進行6至7天,將聚焦法官所指的一個法律問題︰「此例是否經得起憲法審查?」

當年檢視法例的州議會分析師亦曾問及同一問題。時任州長布朗簽署SB826法案時亦暗示,新例也許無法經得起法律的挑戰,但當時女性反歧視運動#MeToo風起雲湧,他認為是做對的事。

新例訂明總部設於加州的上市公司需於2019年底前最少有一名女性擔任董事,明年1月前5人和6人或以上的董事會分別需要2名和3名女性,違例者可面臨最少10萬元罰款。州務卿辦可發出罰單,但迄今尚無公司被罰。

另一法律組織「太平洋法律基金會」(Pacific Legal Foundation)在「司法監察」入稟後3個月,代表一名自稱遭性別歧視的男股東以同類理由入稟。雖然案件曾被聯邦法官駁回,但在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中獲恢復。

加州總商會表態反對新例,但沒有參與「司法監察」的訴訟,亦無其他公司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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