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學校爆上呼吸道感染 被納入強檢名單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指由於4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病毒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或其指明級別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曾指定期間身處四個指明地方者,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已經完成接種新冠疫苗者,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的規定。

任何在11月17日至30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地方超過2小時者(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周四(12月2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衛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周六(12月4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周日(28日)至今天(30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的規定。

1. 旺角弼街56號望覺基督教大樓地下、1樓及3樓 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賢貞幼稚園
2. 東涌富東廣場1樓 保良局張潘美意幼稚園在11月17日至30日期間,於以下指明學校就讀以下指明級別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周四(12 月2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周日(28日)至 今天(30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的規定。

1. 天水圍天城路22號 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公益社小學三年級
2. 愉景灣海澄湖畔路38號 智新書院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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