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者囚女子監獄 女囚犯提集體訴訟

州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提出獲州長簽署的新法案,允許跨性別囚犯以及非二元性別認知的囚犯,按自我認知的性別,在相應的監獄中服刑。

新法實施後,引起女性囚犯不滿,指出將跨性別或自稱非二元性別認知的囚犯在女子監獄中服刑,導致其安全受威脅,為此提出集體訴訟,要求推翻該法律。

代表女性囚犯提訴的「女性解放陣線」(Women’s Liberation Front)以及「女性為女性」(Woman II Woman)上周入稟加州東部地區聯邦法院。

原告中有兩人稱在獄中遭到自稱跨性別和非二元性別認知者的性侵,其中至少一宗性侵在新法生效後發生。

多名原告表示曾是暴力事件的受害者,也有原告以宗教信仰為理由,指出因有變性人女性被安排與她們共用同一牢房,權益受到損害。

「女性為女性」組織代表稱,收到很多電話、信件等對該新法表示不滿,認為女性的聲音被遺忘甚至被排除在外。

該組織支持跨性別女性服刑時應感覺到安全,但是法律不能被一些性侵者利用跨性別身份為保護傘,傷害其他女性囚犯。

加州懲教局發言人托爾頓(Terry Thornton)稱,尚不清楚訴訟詳情,且不會對正在進行中的法律訴訟發表評論意見,但強調懲教局致力為所有在押囚犯提供一個安全、人道、可助改過自新的設施。

他同時指出,聯邦和加州法律都對囚犯待遇有規定,其中對性別認知不同者的待遇作出了特別規定。

當局表示,共有291名被關押在男子監獄服刑的囚犯提出轉往女子監獄服刑的申請,其中41宗獲批,6宗被拒,10宗由申請者撤回,其他仍待審核。

另外有7名在女子監獄服刑的囚犯提出轉往男子監獄服刑的申請,局方仍在審核。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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