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詐領避疫失業補助 當局加強查驗證明文件

州就業發展局(EDD)要求約100萬名領取新冠疫情相關聯邦失業福利的州民提供文件。美聯社資料圖片

州就業發展局(EDD)現已要求約100萬名領取新冠疫情相關聯邦失業福利的州民提供文件,證明他們過去工作紀錄,否則將被要求退還失業金,最高可能是全額。

《沙加緬度蜂報》報告,EDD警告領取者,未依規定者或面臨退還所有曾經領取的失業金,倘領取者故意給予虛假或隱暪資料,將被加收30%罰金。根據聯邦規則,新文件遞交規定亦可以適用於提出申領但從未收過款項之人士。

受新規定影響的人,都是領取聯邦撥款設立的「大流行失業援助計劃」(PUA)失業金。PUA是國會去年因應新冠疫情爆發而設立,受惠對象是傳統不合資格領取州失業金的人士,例如獨立承包商和小企業負責人,直至今年9月結束。約290萬名州民受惠於PUA。

聯邦法例起初未規定EDD查驗領取每周最低金額167元者的收入證明,但要求領取高於此金額者則須提供就業或收入文件。

當中三成PUA領取者必須提供新就業資料,其餘則是已提供相關證明或本身不適用於聯邦規定。

正因為審批程序寬鬆,加州去年起爆發多宗失業金欺詐,估計州府不當批出200億元款項。聯邦遂要求所有申領者都要提供相關證明,顯示他們領取前的工作紀錄,試圖遏止問題。

新規定意味去年12月27日之後領取PUA或於該日期後提出新申領的人士,須向EDD出示文件證明提出申領前曾有工作、自僱或有計劃工作或自僱。

EDD早於8月發出通知將推出新規定,旨在給領取者相應準備。

領取者可提供不同類型證明文件,報稅表是其中之一。就業證明可以是顯示工作開始日的僱主信件、W-2表格或糧單。自僱者可提供商業牌照、聯邦或州僱主身份識別碼(EIN)、書面業務計劃或租約。

去年領取PUA的人須出示2019年相關文件;今年才開始領取PUA者則要提供去年證明。詳情可瀏覽EDD官網。

EDD現已開始透過短訊、電郵或UI Online帳號通知領取者相關規定。倘領取者未依限期前回應,局方將郵寄信件跟進。若領取者無視要求,將被視為不合資格領取今年PUA,或需全額退還福利金。

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