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資學校年處理近億元 設有制衡機制防挪用

教育局對於直資學校的財務管理、管治及內部監控都有嚴格要求。

  (星島日報報道)經過十年前的直資審計風波,教育局加強直資學校的財務管理、管治及內部監控。有資深直資中學校長坦言,直資學校獲公帑津貼與學費收入,每年處理金額近一億元「上落很大」,故財務管理設有制衡機制,避免任意動用學校資源,經手人倘有偏差,在現行的稽查機制下,亦會無所遁形。

  現時直資學校在財務管理、管治及內部監控、學費減免及獎學金計畫,以及人員培訓,均有一系列嚴格規管要求,包括要求學校把累積盈餘,劃分為營運儲備,以及四類特定用途儲備,學校亦須設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定期進行內部稽查。有資深直資中學校長指,以往個別直資學校管理過於鬆散,「以前聽說有校監簽好一本支票簿,就算限制校長每張只能開一萬元,以不同名目開票,也能開出五十萬元,其實很危險」。

  他指,現時直資學校的財政管理,多採取制衡機制,比如簽發支票與付款等,需要兩名校董簽署作實。以安排教職員北上洽商為例,開支均須以實報實銷,「若然沒有單據,會計肯定不給報帳」。他坦言,直資學校獲公帑津貼與學費收入,每年處理金額近一億元,七至八成用於支付工資,其餘則是日常營運,尤其維修、保養、採購物資等「最易出事」,一直是當局防貪機制的關鍵,加上行政與財政規管機制嚴格,制度已經行之有效,「雖然家賊難防,但無論內部稽查,抑或教育局定期抽查,一看單據就知誰手腳不乾淨,稍有差池,也能無所遁形。」

  以往直資學校多次被揭財政亂象,〇九年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被揭帳戶不清,校監梁淑貞最終更欺詐罪成而鋃鐺入獄;翌年審計署報告批評直資學校,包括動用儲備買樓、投資股票、挪用賑災捐款等亂象,引起全城嘩然。教育局其後成立工作小組,檢視直資學校的管治及行政系統,在一一年起逐步實施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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