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規管沉迷網遊 民政局:營運商須遵守香港法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提出,政府會否研究及參考內地、南韓及日本等地政府的相關做法,採取遏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措施。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回覆指,在香港提供網遊的遊戲營運商須遵守所有相關香港法例。為應對未成年人沉迷網遊的問題,相關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學校及其他組織均有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及項目。

徐英偉舉例,網遊內容須遵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網遊中如設有構成博彩活動的虛擬抽獎,有關抽獎亦須受《賭博條例》規管;網遊商的營商手法則須符合《商品說明條例》。就與手機遊戲相關的消費問題,消委會於今年年初,在其出版的《選擇》月刊內一篇相關的報導中,呼籲手機遊戲開發商及代理商提高資訊的透明度,包括標示透過「課金」在手機遊戲中參與抽獎的中奬機率、公開中奬者名單等,並讓家長設定「課金」上限。消委會亦提醒玩家留意與手機遊戲公司之間的協議及條款,包括相關退款條款。

衞生署亦分別為家長、教師、中小學生製作了一套四份的「智Sm@rt錦囊」,並特設了專題網頁,內容包括過度使用互聯網和善用屏幕產品等。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提供的青少年健康服務計劃,以外展形式在中學推行促進青少年心理社交健康的活動,當中亦包括為學生及家長而設有關健康地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的課題及專題講座。

他又指,《施政報告》提出加強培養師生媒體和資訊素養,並善用「優質教育基金」支援學校推動相關教育。此外,學校設有專業人員,包括輔導人員、學校社工及校本教育心理學家等,為有需要的學生包括沉迷網遊的學生提供所需的支援及轉介服務。在過去兩個學年,政府資科辦與專業團體共合辦了20多次實體或遙距模式的學校探訪,向超過5100名師生傳遞資訊保安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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