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邀明對質 陳同佳「不出席」

潘曉穎母親昨公開邀請陳同佳「面對面問清楚」。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離開警方「安全屋」,隱居偏遠地方。案中受害人潘曉穎的母親昨公開邀請陳同佳、陳同佳父母、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及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明天早上十一點到政府總部外,「面對面問清楚」,屆時會準備電話,讓陳同佳即場打長途電話向台灣當局投案。管浩鳴引述,陳同佳已知悉潘母的邀請但不會出席,未有說明原因。管浩鳴、李慧琼和周浩鼎亦不會出席。保安局重申,只要台灣當局容許陳同佳赴台,案件便得到了結。

  潘母昨再度透過網台發放錄音,表示誠意邀請鄧炳強、陳同佳及其父母、管浩鳴、李慧琼及周浩鼎,周三早上十一點到政府總部外,以「面對面問清楚」,她並會預備一台電話,內存台灣投案電話號碼,供陳同佳即場致電台方投案,「就如當日殺人兇手陳同佳在管牧陪同下,當着全香港人面前承諾會投案一樣。」她又指,她日前曾稱擔心會被陳同佳會殺害,但警方未有聯絡,她提到中聯辦駱惠寧主任經常關心基層市民,「既然特區政府沒能力解決陳同佳的殺人案,希望駱主任抽時間協助。」

  管浩鳴表示,相信大家都清楚台灣方面暫時不同意簽發入境證給陳同佳回台自首,而台灣律師早前已代表陳同佳向有關部門表示回台自首的意願,暫未有進一步消息。

  李慧琼說「恕不能出席」相關活動,指希望陳同佳履行其承諾從速往台應案,期待着兩地政府和有關人等能採取合附法律的措施程序及適時的行動。周浩鼎亦指未能出席,認為事件關鍵在台灣當局態度,應盡快批予簽證讓陳到台灣,完成自首及接受法律制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傳媒訪問表示,陳同佳已就在香港所犯的罪行服刑完畢,在法例上對方在港涉及的罪行已完結。他稱,香港有不少殺人犯,刑滿出獄後應過正常生活,陳服刑後已是「自由人」,而局方在此案件上無角色,「一個人是否願意見另一個人,法例上沒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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