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權條例》落後 邱騰華:必須「保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下月就修訂版權條例展開為期三個月公眾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本港的《版權條例》落後多年,當局必須做「保底」工作,不排除會因應《香港國安法》加入所需細節。他認為,二次創作在合理情況下可獲豁免,會保障社會的表達自由。

  政府先後在二○一一年及一四年向立法會提交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都在爭議下未獲通過。邱騰華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初創企業重視創新科技的產品名技術能否得到版權法的保障,本港版權法卻落後國際逾十年,導致在執行出現「綁手綁腳」,窒礙企業發展。他稱,過去政府曾兩度在立法會推行修例,但受「拉布」影響致胎死腹中,現時行政立法關係改善,相信是好時機;加上香港要成為國家的知識產權中心,當局必須「保底」及時修訂法例。

  他又相信,修訂法例可鞏固本港的經貿環境。他未有正面回答會否因應《國安法》加入新條文,指會以二○一四年的草案版本作出草擬範本,不排除會因應《香港國安法》加入細節,亦會參考近年的實際發展進行草擬,「起點不代表是終點」,將再諮詢各界意見。

  對於修例曾經被形容為「網絡23條」,邱騰華重申過去的修訂都有尊重創作自由,戲仿、諷刺等二次創作在「合理情況」下可以獲得豁免,可保護版權持有人應有權益,亦尊重自由表達意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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