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要考《國安法》 聶德權︰正常不過

聶德權指投考者成功入職後,政府再提供培訓。

  (星島日報報道)投考公務員職位,未來需接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指,政府檢視現時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內容,將加入《香港國安法》內容,以確保新入職的公務員對國家安全有基本認識。他認為此舉正常不過、順理成章。

  聶德權昨表示,投考公務員職位的人士,一直需接受《基本法》測試,由今年八月開始,投考人在《基本法》測試必須要及格,才可進入下一個招聘程序。他提到,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有志加入公務員隊伍的人士,必須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有認識,亦同樣需要有對國家安全的意識,以及有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概念。「所以我們會檢視現時《基本法》測試的內容,同時亦會增加要求,有《香港國安法》的測試。」

  他重申,投考任何中學畢業或以上的政府崗位,需要進行《基本法》測試和《香港國安法》測試,「可以說是正常不過、順理成章。」而這安排只是提供一個初步基本認識,投考者成功加入職後,政府再提供培訓。當局預計新考核內容可自明年中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使用。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