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宗非法收債偵破 拘九男女涉款600萬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近月接獲至少八宗涉及非法收債案件,過去一連六日動員逾百人展開針對性行動,共拘捕九名男女,涉及債款共六百萬元,行動中起出一批刑毀工具及開山刀等攻擊性武器,警方亦向巿民及保安人員加強宣傳,提高他們對借貸及非法收債警覺性。

  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黃宇徽透露,警方近月在全港各區共接獲至少八宗非法收債案件,主要涉及投資、商務來往及私人債務,涉款共六百萬元,欠債平均由數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最多的一名債仔涉款高達五百萬元。犯案手法包括以來電或短訊滋擾或恐嚇受害人、向受害人的住所淋潑油漆及對受害人的住所進行不同程度的破壞等。

  警方調查鎖定一批目標疑人後,出動西區刑事部、警民關係組及軍裝逾百人,於上周一至昨日一連六天進行代號「寒澤」行動,搜查全港多處地點,共拘捕六男三女(二十五至五十九歲),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各人涉刑毀、刑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經調查後俱獲准保釋,本月底至下月中返署報到。行動中,人員亦搜獲四部手機、鐵錘、七孔開山刀、油漆杯及疑犯犯案時身穿的衣物。

  另一方面,警民關係組亦加強宣傳教育,人員在公眾場所及住宅大廈派發了四千張宣傳單張,又派出便衣人員超過五十次突擊檢查,識別大廈保安漏洞,提供建議。

  警方呼籲住客及保安人員注意來歷不明人士進入大廈;巿民要在信譽良好放債人公司借錢,留意合約條款和自己還款能力;不法分子多利用互聯網或社交媒體平台誘使巿民借錢,即使涉及的借款是合法提供,若過分滋擾或涉恐嚇,債主也會負上刑事責任。刑事情報組督察尤家齊提醒年輕人,不要為搵快錢而受不法分子利誘進行非法收債活動。

  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一六三章《放債人條例》第二十四(一)條「以過高利率貸出款項」,最高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年,至於「刑事恐嚇」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而「刑事毀壞」最高可判監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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