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年公校新教師須通過《基本法》測試

  (星島日報報道)《施政報告》提出下學年起,公營中小學新入職及新聘請教師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見圖)指,有關安排日後將擴展至直資學校及幼稚園,因幼稚園教師教學時或會提到香港與中國之間的關係,間接涉獵《基本法》內容,長遠希望與公務員《基本法》測試互通。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在電台節目表示,新聘教師《基本法》測試安排,首階段會於下學年在官立及津貼學校推行,不排除日後會擴展至直資學校、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長遠亦會涵蓋其他類別學校的教師。

  他解釋,雖然幼稚園課程不會教授《基本法》條文,但提及日常事物及知識時,例如會教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為何有些事情香港和國家有不同做法等,因此幼稚園教師須對《基本法》有一定認識。

  公務員《基本法》測試明年六月會將《香港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楊潤雄指不排除之後在教師《基本法》測試加入相關內容,並長遠期望兩試互通,「其實現時新入職教師,若已通過公務員《基本法》測試,局方亦會接受該成績。」

  另外,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今學年正式推行,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提到有意為該科教師親自上一堂課,楊潤雄指特首非常關心該科,現時正研究授課模式,或會以線上線下同步形式進行,亦可能預錄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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