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拒打疫苗被炒 或無緣申領失業金

不少僱主為了配合聯邦政府的防疫政策,紛紛強制員工接種新冠疫苗,不欲配合的員工可能會被辭退,有勞工律師表示,因此失業的員工將喪失申請失業救濟的資格。

CBS報道,強制疫苗令已成職場常態,員工拒絕配合需要承擔相應後果。勞工律師哈賓斯基(Jason Habinsky)解釋,如果僱員沒有犯錯而被解僱,一般可以獲得失業救濟,但若是自願離職,或者涉及不當行為、未能遵守公司政策等原因,便將失去這些福利。

哈賓斯基補充道,基於同樣道理,員工違反公司防疫政策並拒絕接種疫苗,同時沒有充分理由的話,便相當於不遵守公司政策,當局有可能拒絕批出失業救濟金。

另一名律師莫蘭(Domenique Camacho Moran)也認為,僱主的強制疫苗令只要合法,員工在職位和疫苗當中只能二選一,拒絕接種便可視為自願辭職。

專家形容,最終的決定取決於各州政策,個別州份的勞工部門會按個案審查申請,並考慮員工被解僱的原因和依據。例如紐約州勞工部門就在網站上表明,學校、醫療機構、療養院所的員工若因拒絕接種而辭職或被解僱,同時又沒有宗教或醫療豁免理由,將喪失領取失業救濟金的資格。

紐約州勞工部表示,上述工作場所需要嚴格防疫,至於其他行業,員工如果能出示令人信服的理由,當局仍會酌情批出救濟金。

華盛頓州的政策也大同小異,州府就業安全部表示,審批申請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失業人士是否有資格獲得其他福利;公司疫苗政策的具體條款;以及員工不遵守疫苗規定的原因等。

有勞工律師建議,民眾在申請被拒後可向相關部門上訴,當局收到投訴後,將審視僱主的疫苗政策是否一致,以及員工是否了解政策內容。

假如僱主沒有貫徹執行措施,而是針對特定員工加以處罰,便可成為重要的抗辯理據。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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