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詳列美亂港102罪狀

  (星島日報報道)外交部昨日發布「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援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詳列美國自一九年二月至今年八月兩年半以來,針對香港的惡行,分「五大宗罪」合共多達一百零二項「罪狀」,包括美方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抹黑中方對港政策;對涉港官員實施制裁,圖阻撓《香港國安法》實施;污衊詆毀特區事務,妄議香港警方執法行動;包庇支持反中亂港分子,以及聯同歐盟、英澳加等國家干涉香港事務。「事實清單」並點名批評兩任美國總統及官員,以及本港多名「反中亂港勢力」人士。

  「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援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大約有八千多字,有五大分類,按時序列出共一百零二項,涵蓋自前年二月到今年八月期間,美國干預香港事務的事實證據。第一類指美國炮製多個涉港法案,抹黑中方對港政策,插手香港內部事務,大肆干涉中國內政。四項事例包括由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禁止向香港警方出口相關彈藥物項法案》、《香港自治法》;由現屆美國國會通過的「譴責中國和香港繼續侵犯香港民眾權利自由的決議案」,及五項正在國會審議中的涉港消極法案,內容要求美國為「港獨」分子提供難民身分和向香港《蘋果日報》員工頒發美國會金質獎章。

  第二類指美方透露實施制裁妄圖阻撓《香港國安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在香港順利實施。十四項事例涵蓋經濟和個人制裁,前者包括美方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和商業優惠措施、終止香港出口許可例外待遇、禁示香港出口商品使用「香港製造」、標籤暫停或終止移交逃犯協議,以及在今年七月炮製「香港商業警告」抹黑香港營商環境。針對個人的制裁方面,美方自去年八月起,先後七次以香港國安法或香港自治為由宣布制裁中央和香港特區官員。

  第三類佔最多,共四十八項,批評美國污蔑詆毀特區事務,妄議香港警方執法行動,破壞香港繁榮穩定。自前年二月起,美國國務院和國會多次就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修例風波等事件發聲,美化反修例暴力示威遊行,抹黑特區政府與香港警察。

  及至全國人大先後通過訂立《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等決定上,美方都持續發表聲明,將中央決定污蔑為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破壞「一國兩制」和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此外,美方也在反對派非法初選、十二港人偷渡案、四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被DQ、五十三名香港反對派人士涉違反國安法被捕等香港事務上都發聲批評特區政府。

  美國包庇支援反中亂港分子,為其兜售「港獨」主張、散播政治謊言提供平台,屬第四類。此分類中眾多事例都牽涉民主派與美方的互動,由前年三月陳方安生、李柱銘、黃之鋒等人與美國眾議院「美中工作小組」代表團舉行座談,到黎智英赴美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等官員見面推動美國插手幹預香港事務,至今年七月美國駐港總領館政治經濟處處長何朝華在香港法院旁聽初選案,指《香港國安法》打壓港人自由,外交部形容美方「為反中亂港分子美化開脫」、「是非不分、顛倒黑白為違法分子說項」。

  「事實清單」最後一類共有十一項事例,指美國多邊串聯施壓,糾集盟友聯手干涉香港事務。由去年五月至今年七月,美國、歐盟、五眼聯盟及七國集團最少十一次公開就香港事態發表言論,最近期一次為今年七月美國國務院網站發表美歐等廿一國「媒體自由聯盟」成員聯合聲明,對《蘋果日報》停、逮捕大批港人表達強列關切,並批評《香港國安法》及中央對港政策。

  「事實清單」更點名批評多名美國前任及現任官員,包括特朗普、彭斯、蓬佩奧、前商務部長羅斯,以及現任美國總統拜登和國務卿布林肯等。本地「反中亂港勢力」人士亦被點名,包括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黃之鋒、羅冠聰、李卓人、郭榮鏗、莫乃光、吳靄儀、涂謹申、何韻詩、張崑陽和梁晃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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