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 Healey敦促最高法院維護 監管公眾攜帶槍支的權利

本報記者溫友平報道

馬薩諸塞州總檢察長毛拉·希利(Maura Healey)與 19 位總檢察長一起敦促美國最高法院確認第二修正案並未像數百年來那樣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在其管轄範圍內管制公眾攜帶槍支。
周二在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中提交的這份簡報支持紐約州警察局長凱文·布魯恩 (Kevin Bruen) 以及該州關於個人何時可以獲得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支的許可證的法律。它特別爭辯說,第二修正案并沒有像請願者所尋求的那樣,賦予美國人在几乎所有公共場所不受限制地攜帶槍支的權利,而是按照幾個世紀的傳統,允許各州制定規範公共攜帶的政策。針對當地公共安全問題量身定制。
「在馬薩諸塞州,我們知道強有力的槍支法律可以挽救生命」,AG Healey說。「確保我們的州和地方官員有能力制定與在他們自己的社區攜帶槍支有關的政策和法規,這對於保護公共安全至關重要。」
根據馬薩諸塞州的法律,個人必須持有持槍許可證才能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馬薩諸塞州警察局長有權根據申請人是否適合攜帶槍支頒發槍支許可證。警察局長還可以自行決定對槍支許可證設定條件,包括限制持證人攜帶槍支出門的能力。馬薩諸塞州擁有全美最嚴厲的槍支法律之一,因此也是與槍支相關的死亡率最低的州之一。研究表明,對公共攜帶有更嚴格限制的州「與槍支有關的凶殺案和其他暴力犯罪的發生率顯著降低」。
與AG Healey一起提交簡報的是加利福尼亞州、康涅狄格州、特拉華州、伊利諾伊州、緬因州、馬里蘭州、密歇根州、明尼蘇達州、新澤西州、新墨西哥州、俄勒岡州、賓夕法尼亞州、羅德島州、佛蒙特州、弗吉尼亞州、華盛頓州、威斯康星州和哥倫比亞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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