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簽兩法案 捍衛生育自由

紐森簽署兩項法案,保障墮胎隱私權。美聯社資料圖片

州長紐森周三(22日)簽署兩份法案,旨在保障墮胎機構和病人的私隱,並宣告加州為「生育自由州」,與禁止墮胎的德州形成強烈對比。

最新兩份法案加上紐森的評論,只是進一步加深全美兩大州的政治歧見。加州和德州早已成為自由和保守派的代表,不論保健、移民和環境等民生議題,兩州皆互相針對對方。

德州近日實施墮胎禁令使兩者政治歧見進一步加劇。德州新例規定,凡測出胎兒有心跳即禁止墮胎,聯邦最高法院本月初批准禁令生效,引發社會嘩然。

紐森說︰「這是黑暗的日子,我不認為人們可以輕描淡寫我們正在身處時刻的後果性質,加州堅持自我變得非常重要。」

現行州例早已禁止網上公開墮胎機構或病人的個人資料,但法例自2000年代中期起尚未更新,當時智能手機和社交網站尚未流行。

根據由州眾議員鮑爾—卡漢(Rebecca Bauer-Kahan)提出的法案,於墮胎診所100呎範圍內未經許可拍攝他人作恐嚇之用將屬輕罪,違例者可面臨最高一年監禁和/或最高1萬元罰款。法案又要求提供地方執法部門廣泛訓練,以便執法新例。

保守派法律辯護組織太平洋司法研究所(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反對該法案。該組織在致州議會的信件中認為,「無論出自哪方,暴力就是超出合理政治話語的範圍……但與此同時,不應根據發言者的觀點,就簡單重新標籤它為恐嚇或威脅,從而罰款或扼殺激烈的辯論」。

紐森周三簽署的另一份法案,助仍依附父母醫保的病人保密包括墮胎等治療紀錄。州和聯邦法例早已向非醫保主要受保者的人提供私隱保障,但州眾議員邱信福指出,病人須提出要求保密,且法例並非始終如一執行。

邱信福提出的法案要求加州保險公司自動保密墮胎等某些治療手術。邱信福提到,由於聯邦《可負擔醫保法案》容許人們依附父母醫保至26歲,該法例如今非常重要。

但法案引起加州家庭議會(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不滿,認為法案「尋求刪除家長對他們子女的保護角色」,應該將依附父母保險的25歲成年人和一個12歲未成年區分對待。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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