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人啟動 提高罷免門檻

民主黨議員打算修法,提高罷免官員的難度。美聯社

在州長紐森輕易勝出罷免投票後翌日,州議會民主黨人便表示,將推動修改現有罷免程序,增加罷免在任州長的難度。

民主黨人擬議改革,包括增加發起罷免投票的所需簽名數目、提高罷免標準至需要現任者涉及不當行為和改變罷免流程,以免某人只需少量得票就能取代全州最高民選官員。

州眾議員伯曼(Marc Berman)周三(15日)說︰「我們需要建立一套非常少數加州人不能建立的系統,不能讓他們發起一場使加州納稅人浪費近3億元,又使我們分心和影響我們管治長達九個月的罷免投票。」

2018年被罷免成功,但兩年後重奪席位的州參議員紐曼(Josh Newman)亦表示,他將提出兩項修憲案,一份是提高發起罷免投票的所需簽名數目,另一份是倘州長被罷免,則由副州長完成餘下任期。

紐森是繼威斯康辛州共和黨州長華克(Scott Walker)後,美國史上第二位成功逃過罷免投票的州長。勝選使他成為全美民主黨政治的重要人物,確保這座人口大州繼續成為進步派政治的實驗室。

截至周三點算了的七成選票中,反對罷免票領先28個百分點,即使開始點算周二(14日)當日的親身投票,相信亦難以出現翻盤情況。

分別擔任州參、眾兩院選務委員會主席的格拉薩(Steven Glazer)和伯曼承認,未來數月將召開跨黨派聽證會,目標是明年1月復會後提出修憲。任何罷免法例改動需交予選民決定,最快明年11月公投。

擔任兩院選務委副主席的共和黨尼爾森(Jim Nielsen)和塞亞托(Kelly Seyarto)尚無回應。但發起今次罷免的退休縣警希德利(Orrin Heatlie)認為,民主黨人正限制人們自我管治的能力,將用盡方法反對任何改動。

伯曼強調,他只想確保加州州長不能被得到少量票的人罷免和取代,因為「有欠民主」。

全美目前有19州有罷免程序,但只有科羅拉多州有類似的兩階段程序。伯曼指出,大多數有罷免程序的州在選票上只問官員應否被罷免,倘大多數選民支持罷免,當局將宣布該職位空缺,由被任命者接替或擇日舉行補選。

確定現有罷免程序的加州憲法第二章1911年獲州民通過。改革罷免程序獲兩院領袖支持,認為是時候進行檢討程序。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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