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民警傳喚扣民婦 裁定違法被停職調查

  (星島日報報道)重慶的王女士通過110投訴派出所民警,約半小時後,就被該民警以傳喚為由從家中銬走,她還指父母被警方以妨礙公務為由,用辣椒水噴、用警棍打。王女士一家人就此起訴警方。今年七月,法院一審判決警方的行為違法,派出所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遭上級公安分局叫停,並決定對兩名涉事員警停職調查。

  三十五歲的王女士回憶,去年六月十八日晚上,她因為覺得望龍門派出所民警陳某的話冒犯了她,便撥打了110投訴。當晚八時許,被投訴的民警陳某和三名同事來到她家,發生衝突,她被以傳喚為由從家中銬走,其父母被遭噴辣椒水,其父被民警用警棍打。其父母還被指妨害公務案立案偵查,並監視居住。

  去年底,王女士和父母分別向法院起訴警方。派出所在法庭上辯稱,在出警的過程中,王女士連續推搡民警被控制,其母情緒激動,多次打斷民警說話,並阻礙民警帶她女兒離開,故意用雙手的手指戳到了民警陳某的臉上。

  今年七月,法院作出判決,認為王女士父母的行為雖存在挑釁性質,但尚未達到需要民警對其使用催淚噴射器、警棍等警械的程度,認定民警行為違法。法院還認定民警對王女士未使用傳喚證而進行口頭傳喚的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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