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被捕「踢保」 何韻詩或被追究

何於一四年參與佔中,於警方清場時被捕。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投身反對派政治運動的藝人何韻詩的動向隨着「六一二基金」解散及其舉行演唱會引起關注,她往日的涉嫌違法行為被指有惹起追究的可能,當中包括參與二〇一四年的佔領運動。

  消息指出,二〇一四年何韻詩曾高調參與佔領運動,在十二月一日警方在金鐘進行最後清場行動時,她一直留守,最終被警方以非法集結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被捕,何當時拒絕保釋,何至今未被起訴。

  何韻詩過去曾不止一次出席香港境外的反政治活動,去年七月《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她曾公開支持反對派立法會「初選」,站台呼籲投票。

  何韻詩除了在本地外,同時還涉及境外活動,二〇一九年七月,何韻詩出席了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會上她就反修例期間香港的人權狀況發言,聲稱香港警察向手無寸鐵示威者開槍射擊,要求聯合國把中國從人權理事會除名。何韻詩在留美期間更與黃之鋒等,在美國國會眾議院大樓舉行記者會,再次呼籲通過法案。

  下月,曾多次申請在紅館開騷被拒的何韻詩移師壽臣劇院舉行演唱會,節目介紹提到「別太急於找出答案。當恐懼來襲、當不安湧現時,讓自己專注在你最能專注的事物上。選擇相信生命本身,讓時間發揮它的作用,你終將會前往你那尚未成為的。」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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