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韞六:選舉站台表演或犯例

  (星島日報報道)歌手黃耀明與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早前被廉署起訴選舉舞弊,後獲自簽保守行為。廉政專員白韞六(見圖)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根據法例,不容許有娛樂成分誘使他人投票,日後政治站台如有表演,有機會構成娛樂成分,會干犯法例。他指,留意到坊間有人質疑廉署淪為打手,認為是偏頗的報道,報道對廉署不公道,廉署不應成為任何人打擊對手的政治工具,有此意圖的人亦不會得逞。

  白韞六接受傳媒訪問時指,「我們的法例是不容許有娛樂成分誘使他人投票」。至於日後政治站台是否不可有表演,他指出,有機會構成娛樂成分,會干犯法例。

  至於未來三場選舉,白韞六指,理解到在新選舉制度下新增過往未有界別,其中很多有意參加選舉的候選人,未有任何選舉經驗,對相關選舉法例規定未必熟悉,廉署已主動聯絡相關團體舉行講座和拜訪活動,解釋選舉相關法例和注意事項。

  他指,新選舉條例已清楚說明任何人不可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被問到若有人公開「講反話」,令其他人「心領神會」會如何處理,白韞六呼籲市民不要踩入「灰色地帶」,廉署會調派更多人手,支援與選舉有關工作,若在網絡平台發現有關言論,「會要求相關網站把言論下架。」

  白韞六表示,留意到坊間有人和傳媒質疑廉署淪為打手,不再獨立,他認為相關報道都是偏頗,對廉署不公道,「我們不應成為政治工具」,認為從此角度來批判他們的人,實際上「都是想我們成為他的政治工具,我想說他們不會得逞。」他重申廉署沒政治傾向,執法時不會考慮被調查人的身分和政治背景。

  對於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明言不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將特首納入規管。白韞六指,情況並非如外界所說「特首無王管」,強調條例第4、5及10條是適用於行政長官,《基本法》亦有彈劾特首的機制。

香港